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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校2023级省外新生放弃入学资格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9-04    来源:   浏览量:414

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)、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,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,须在报到之日前需书面向学院请假,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,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;未请假逾期一周或请假逾期者除因正当事由或不可抗力等意外原因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经辅导员与学生本人联系、学院审核,拟对2023年我校录取的78省外未报到入学学生进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现将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。

山东省外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.xls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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